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淮北市中心支行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淮北银)罚字〔2021〕1号),淮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农商银行”)存在四宗违法行为,分别为:1.涉农贷款统计数据错误;2.银行结算账户未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3.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4.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其经收的税款;将经收税款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于2021年4月1日决定对淮北农商银行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4.1万元。
王正志时任淮北农商银行副行长,对淮北农商银行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中心支行于2021年4月1日决定对王正志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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